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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27 04:30:55
日報

或修例有序取締違規劏房 黃偉綸:免居民無家可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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劏房

政府將成立「解決劏房問題」工作組。(資料圖片)

黃偉綸

黃偉綸指或須制訂新法例。 (李睿哲攝)

本港不少基層家庭居於劏房,部分劏房居住環境惡劣。新一份施政報告提出成立「解決劏房問題」工作組,花10個月時間作深入調研,並按照4個目標提出建議。出任工作組組長的財政司副司長黃偉綸昨表示,屆時或需要修訂新法例,賦予政府更大權力,取締不符合標準的劏房;又強調並非所有劏房都違規,日後會有序取締,以免居民無家可歸。他指,爭取下周召開首次會議,並於明年8月完成四大範疇的建議,形容時間相當迫切但有信心。

政府即將成立「「解決劏房問題」工作組,就四大目標提出建議,包括為劏房居住環境設定最低標準、針對不合乎最低標準的劏房設定取締方法、防止不合乎最低標準的劏房再增加,以及提出有序的解決方法。

屆時或須凍結登記

政府估計目前11萬戶劏房戶,涉及約20萬人,黃偉綸表示,仍有待工作組訂立標準後,才能估算需要多少劏房需要取締。他表示,或須制訂新法例,令局方有權力取締不符合標準的劏房,而訂立的標準要合理,標準不能太低,但標準太高亦無現實意義;而為了知道全香港有多少不符標準的劏房單位,可能需要凍結登記。

黃偉綸表示,過程中要訂立合理標準,當知悉全港劏房情況後要進行凍結登記,以有效阻止不合標準的新劏房單位出現,而取締工作要有序,亦要有過渡及後續安排。如單位不合標準,或可給予業主時間改動,另外例如當租客已簽約兩年,可待租約完成後當局才取締,強調制定行動時,會充分考慮當中的過渡和後續的安排,以免取締行動導致劏房戶無家可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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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緯倫又表示,解決劏房問題並非一蹴而就的短期事宜,而是需要時間,需要社會各界共識和市民支持,但有決心面對和解決劏房問題。他指,會爭取下周召開首次會議,雖然時間緊迫,但有信心解決「老、大、難」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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甯漢豪:修例免僭建業主卸責

另外,施政報告提出明年會修訂《建築物條例》,針對逾期未遵辦屋宇署命令和僭建行為,提高罰則和降低檢控門檻。發展局長甯漢豪表示,現時如果屋宇署發現有僭建,一般會向業主發出清拆令,若當事人不遵從才會檢控,但最高只罰20萬元,當局會檢視有否空間提高罰則,加強阻嚇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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甯漢豪又指,很多業主都會以不知情為由推卸責任,希望通過修例,盡量減少市民以藉口免責,會研究法例可否賦予屋宇署更大權力,一旦發現有僭建情況就可以即時檢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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