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廉政公署接到舉報後調查案件。
廠商會蔡章閣中學助理校長拒絕受賄,向校長舉報;其後他與一名家長商討後,家長涉銷毀貪污證據。二人被廉署落案起訴妨礙司法公正,昨在屯門裁判法院提堂。
38歲學生家長蔡鈺的兒子獲分配2024/2025學年蔡章閣中學的中二學位。該校助理校長孔少丹於2024年7月底審閱蔡子的學歷文件後,蔡子須通過入學試合格才能入讀中二,但遭拒絕應考而獲安排入讀中一。
蔡鈺續要求孔少丹安排兒子入讀中二,其後獲告知蔡子只須出席考試即可入讀中二;蔡得知安排後,涉以支付工具向孔發送1萬元人民幣,孔拒絕並向校長匯報。
廉署人員展開調查後,提醒孔勿刪除與蔡鈺之間的電話訊息,因屬貪污證據。但孔和蔡會面商議後,蔡涉刪除二人先前所有電話訊息,兩人被控妨礙司法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