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歲內地女子8月23日與丈夫打算在滙豐銀行開設公司戶口,她把手表禮盒放在職員的椅下,職員發現後向上級報告,女子承認一項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昨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判入獄兩個月;被告丈夫早前獲撤銷起訴。裁判官指,被告來港犯案,應預計被捕及定罪,並在港接受刑罰。被告有計劃行事,罪行嚴重,必須判處即時監禁。
日報
61歲內地女子8月23日與丈夫打算在滙豐銀行開設公司戶口,她把手表禮盒放在職員的椅下,職員發現後向上級報告,女子承認一項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昨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判入獄兩個月;被告丈夫早前獲撤銷起訴。裁判官指,被告來港犯案,應預計被捕及定罪,並在港接受刑罰。被告有計劃行事,罪行嚴重,必須判處即時監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