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政報告提出放寬「新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住宅物業投資的成交價門檻,由5千萬元下調至3千萬元。行政長官李家超表示,現有計劃要求申請人在港投資不少於3,000萬元,其中房地產投資額(無論是住宅或非住宅)現最多只算入1,000萬元;當局擬優化計劃,如購買非住宅物業,可算入額由1,000萬元提升至1,500萬元,物業成交價則仍不受限制;如購買住宅物業,可算入額維持1,000萬元,但可算入的住宅物業投資會放寬,成交價門檻由5,000萬元下調至3,000萬元。高力香港資本市場及投資服務主管翟聰指,政府將計劃優化有望推動本地商業房地產市場,尤其促進分層寫字樓及商舖的交投進一步復甦。至於購買住宅物業,亦可望刺激高端住宅需求和交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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