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明年1月25日起,乘坐所有公共交通工具和商用車時,如座位裝有安全帶,乘客須佩戴安全帶。(政府新聞網)
運輸署今日(3日)提醒,明年1月25日起,所有新登記的公共交通工具和商用車輛的乘客座位都要安裝安全帶。如座位已安裝安全帶,無論車輛是否新登記,乘客均須佩戴。如果違反規定,最高可判罰款5,000元及監禁3個月。
涉及車輛包括專營巴士、私家巴士、小巴、學生服務車輛、貨車,以及特別用途車輛。運輸署提醒,15歲以下乘客如在貨車後座或特別用途車輛乘客座位未佩戴安全帶,但司機仍駕駛,司機最高可處罰款2,000元,所有乘客則須為佩戴安全帶自行負責。
運輸署提及,為加強保障學童及平衡業界的營運需要,現有學生服務車輛須於2028年12月31日前,在所有乘客座位加裝安全帶及保護式座椅。在2028年底起,未符合規定的車輛,將不可接載學生。專營巴士方面,運輸署補充,所有新購入的巴士自2018年7月起已在所有座位安裝安全帶,營辦商亦已為約1,900輛現有巴士的上層所有座位加裝安全帶。
最多2部流動電訊裝置
另外,運輸署表示,由明年1月25日起,任何司機駕駛時不可在前方放置多於2部流動電訊裝置,包括流動電話、平板及手提電腦,而有關裝置的屏幕對角長度不可超過19厘米。此外,流動電訊裝置不能阻礙司機目視道路及交通情況,以及對觀察路況用的鏡、裝置或攝像顯示器的視線。運輸署指,違反上述規定的司機最高可判處罰款2,000元。
運輸署助理署長區家傑今早(3日)在港台節目表示,新購買的巴士已安裝安全帶,至於企位乘客,他說已有其他方法保障安全,包括設有扶手,及設有高磨擦度的地板以便站穩。研究顯示,戴安全帶有助減低在迎頭相撞意外中的死亡和重傷風險分別約四成和七成。
學童沒有戴安全帶亦有責任
區家傑又提到,誰是座位乘客就有相關法律責任,如果學童在校巴沒有戴安全帶就是學童的責任,他強調小學及幼稚園校巴需要有保母跟車,保母要在行車期間看管好學童,確保有戴安全帶,而學童自小接受戴安全帶的教育都很注重。他又說,學生服務車輛須於2028年12月31日前加裝安全帶,估計屆時少於5%有關車輛不符要求要退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