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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15 12:45:24

沙頭角指揮官陸振中涉危駕、非禮等7罪 轉介區院3月7日再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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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頭角指揮官陸振中涉危駕、非禮等7罪 轉介區院3月7日再訊。(資料圖片/林俊源攝)

沙頭角分區指揮官警司陸振中,去年7月15日休班期間,在粉嶺一鳴路一間酒樓消遣後打算醉酒駕車,被兩名同袍勸阻,其後涉嫌拳打及咬傷督察同袍。警方經調查後,再發現陸除了於案發當日危險駕駛及襲擊三人外,亦曾於去年6月22日,在粉嶺和滿街涉三度猥褻侵犯同一名女子。他被控非禮、襲擊等7罪。案件今日(15日)於粉嶺裁判法院再訊。控方申請修訂控罪,並轉介至區域法院,押後至3月7日再訊,獲署理主任裁判官黃士翔批准。陸獲准以原有條件繼續保釋。

控罪指,43歲被告陸振中,報稱警察,他被控3項猥褻侵犯罪,及各一項危險駕駛、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有意圖而導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普通襲擊罪。現准以現金5,000元保釋候訊,期間不得接觸33名控方證人、不得離港,並須交出所有旅遊證件、居於報稱住址及每周到警署報到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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