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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19 19:20:16

海外律師|擬修例設甄別程序限處理國安案 張國鈞:防制度遭濫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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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國鈞表示,政府有責任填補《法律執業者條例》已知的漏洞。(資料圖片/李睿哲攝)

張國鈞表示,政府有責任填補《法律執業者條例》已知的漏洞。(資料圖片/李睿哲攝)

政府提出修訂《法律執業者條例》,建議限制海外律師參與本港的國安案件,並加入申請前甄別程序,要求申請人要先獲特首批出准許申請通知書。律政司副司長張國鈞認為,修訂可避免有與訟人透過不斷更換海外律師,令案件不斷延誤,故有必要填補已知的漏洞,否則日後如有人以此漏洞濫用制度,律政司將難辭其咎。

強調國家安全非單指軍事

張國鈞今日(19日)出席一個電視節目後表示,今次修例對法庭先前已批出的專案認許不會有任何追溯力,又重申海外律師如打算來港處理案件,必須符合《入境條例》或其他條例。

若有關人士或刑事案件不涉及國家安全,張國鈞稱有關與訟人仍可按制度申請專案認許,讓法庭考慮海外律師是否適合基於公眾利益,前來香港法庭代表與訟人處理有關案件。不過他強調,在世界層面的國家安全並非單指軍事安全,還有科技、文化和資源等方面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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