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示檢獲的未完稅香煙。(政府新聞處)
兩名入境旅客分別因進口和管有未完稅香煙,以及未有向海關人員作出申報,違反《應課稅品條例》,今日(15日)在法院各被判處監禁4星期及罰款300元,以及監禁6星期及罰款500元。
海關人員昨日(14日)在香港國際機場截查一名21歲抵港男旅客,並在其個人行李內檢獲約10,800支未完稅香煙,估計市值約48,600元,應課稅值約35,700元。他隨即被捕,今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處監禁6星期和罰款500元。
圖示檢獲的未完稅香煙。(政府新聞處)
此外,海關人員昨日亦於落馬洲支線管制站截查一名37歲抵港女旅客,在她攜帶的個人行李內檢獲5,800支未完稅香煙,估計市值約23,000元,應課稅值約19,000元。她隨即被捕,今日在粉嶺裁判法院被判處監禁4星期及罰款3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