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涉上市公司集資欺詐案洗黑錢50億,45歲男判囚7年8個月。
警方於2019年接獲報案,指一家曾於香港聯交所上市的醫藥公司涉嫌在市場籌集資金後,未將所得款項用於公司營運,且公司管理層被懷疑非法挪用資金。經深入調查及資金流向分析後,警方以「洗黑錢罪」拘捕一名44歲本地男子,該男子為涉案公司的財務總監,涉案金額高達港幣50億元。他其後被裁定罪成,並於今日(22日)被判處監禁7年及8個月。
管理層非法挪用公司資金
警方表示,當時一間在香港聯交所上市的醫藥相關公司,透過公開招股及發行可換股債券,於市場上籌集約38億元資金。當時公司聲稱籌集所得的開支會用作營運用途,包括興建新嘅醫院、醫療中心及擴展物流業務。但該公司在2016年年尾時,就因為審計報告異常,暫停股份在聯交所的買賣交易。直至2019年初,公司被入稟清盤,警方同年收到接近100名投資者報案,指出公司帳目有異常情況,可能涉及管理層非法挪用公司資金。商業罪案調查科接手調查案件,並拘捕被告,他於案發時擔任有關上市公司的財務總監及公司秘書,而他本人亦是一名執業會計師。
公開招股及發行可換股債券
警方調查發現,有關上市公司於2015年,透過公開招股及發行可換股債券籌集38億元資金後,未有用於公告及發售文件所聲稱的營運用途,而是轉移至多個由上市公司高級管理人員控制的銀行户口,當中牽涉個人名義、本地公司及海外公司名義開設的戶口,所牽涉的公司並非該公司旗下的子公司,亦不是財務會計紀錄中有記載的合法生意夥伴。
警方進行資金流向分析,發現集資所得的38億元資金入面,有一大部份資金轉移至兩個可疑戶口。其中一個户口是被告作為唯一董事及股東的一間英屬處女群島註冊公司香港開立的銀行戶口,另一個户口則是被告名下香港銀行戶口。於2015年至2018年間,被告利用上述兩個戶口,清洗50億元犯罪得益。調查期間,警方就涉案人士約2,000萬元財產,發出「不予同意通知書」等行動,防止相關資產被轉移。
上市公司清盤人正在透過民事程序,嘗試取回部份資產,而剩餘資產,警方將會向高等法院提出充公程序。由於本案規模龐大及複雜,涉及大量持份者,因此警方調查仍然繼續,案中其他主腦仍被警方通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