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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10 17:36:39

淘大花園無屍命案|49歲前董事涉謀殺情婦 今出庭自辯「我好愛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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淘大花園無屍命案|49歲前董事涉謀殺情婦 今出庭自辯「我好愛佢」。(資料圖片)

11年前淘大花園發生無屍命案,已婚證券公司前董事,陳文深被妻子揭發婚外情,涉嫌在33歲情婦家中殺害對方,翌日再將屍體放入尼龍袋,運到將軍澳棄置,屍體無法尋回。前董事否認謀殺罪,但同意曾經殺人棄屍,被告今出庭自辯憶述當年身兼數職,案件今日於高等法院開審。

陳文深今出庭作證交代其背景,他指他作為證券公司董事工作繁重,於2001年,底薪約9萬元,連花紅及獎金近150萬元。他亦另有兩份工作,3份工作年薪合共約300萬元。陳指其工作對時任妻子張逸怡的婚姻有一定影響,他當年用盡所有時間工作,其顧問服務亦需要與客戶到夜總會擴闊社交圈子,希望更多人認識他,同行人士認可他,給予自己很大壓力。同時想賺多些錢,給妻兒更好的生活,未雨綢繆。陳認為自己「表面好風光好開心」,但與前妻溝通不足。

於夜總會認識死者秦嘉儀

2006年開始,他有到夜總會的習慣,職員向他介紹死者秦嘉儀,大家一起喝酒、玩啤牌、玩骰盅、唱卡啦OK。陳形容秦為人開朗健談有趣,「佢好識招呼客人,令人覺得好輕鬆自在」。陳指秦作為公關,只給予好的一面客人看,他當時未知道秦的負面或黑暗性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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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酒後第一次發生性行為

2008年一個生日派對,他被灌醉後與秦到酒店開房,第一次與秦發生性行為,陳欲付錢當作性服務,但秦拒絕並指她並非為錢,陳對前妻感到内疚,同時心有不安,認為自己欠了秦,因此想請食飯及送禮,保持聯絡,泰令他感到很開心,逐漸喜歡上秦,更想保護及照顧秦。陳又稱他與秦發展婚外情前,「我太太係我唯一一個女人」。陳供稱秦自知他不會為了秦而與妻子離婚,亦表明不介意做第三者,二人拍拖後開始給予秦金錢及送禮,但完全不認為秦為了錢,自言「越來越愛她」。

他指,而秦當時居住的劏房環境惡劣,於是2008年底以秦之名購入了淘大花園某單位。他表明「落佢名因為我唔想俾我太太知道,我無諗過攞番層樓」;及後秦嘉儀向他稱不想再在夜總會工作,而秦懂說普通話亦善於與人溝通,於是以他旗下一間公司「佳宏能源發展有限公司」聘請秦為他工作,月薪1.5萬至2萬多元;又透過秦的朋友購入一份基金保險及一份人壽保險,受保人均是陳文深,受益人均是秦嘉儀。

 

拍拖後發現死者脾氣差經常發惡

秦曾於20092月與陳到內地留宿一天,兩人經落馬州返港途中,醉酒的秦因瑣事與陳爭執繼而動粗,陳的面部被秦刮損,秦被拘捕及票控襲擊罪,陳指秦「好似變左第二個人咁」,又認為秦帶他見朋友時,把陳像戰利品般炫耀、稱陳十分有錢,秦「喊住道歉」並得到陳的原諒。

陳表示拍拖後才知秦脾氣差,不時發惡,「鍾意認叻,鍾意喺人哋面前炫耀自己」,亦發現她不像在夜總會上班時那樣懂得控制自己飲酒,陳直斥秦的飲酒問題,亦曾目擊她與朋友聊天時突然激烈地吵架。秦答應陳她會控制其飲酒量,承諾會回到一開始拍拖時那樣做好自己。陳哽咽說:「我都想再同佢一齊,我唔捨得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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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歲前董事涉謀殺情婦 今出庭自辯道二人相識經過。(資料圖片)

被太太揭發外遇

陳嘆息指如果可以一直瞞住前妻,「我可以一直照顧嘉儀到尾,因為我自己都好愛佢,好難搵到一個人我咁鍾意,而佢又對我咁好,咁鍾意我」。陳續指,20113月,他與前妻到朋友家慶祝新屋入伙,晚上醉酒回家後因掛念秦而致電聊天,他本以為前妻已經回房睡覺,但聊天一段時間後突然發現前妻站在身後,「我唔知佢聽咗啲乜或者聽咗幾耐」,陳立即掛斷電話入房睡覺,翌日醒來被前妻兇惡地質問與誰致電,陳形容自己當時「好混亂好擔心,唔知點算好」,迫於無奈承認自己與一名女子致電,更承認二人在夜總會認識,曾經開房,但澄清二人並非認真,妻子十分傷心並趕他出房。

跟死者說分手 但不會不見面

陳娓娓道出:「我好愛太太,好愛嘉儀,個下知道要同嘉儀分開,如果唔係就會影響我家庭」,他當日下午去找秦告訴她東窗事發,為了婚姻要跟秦分開,而秦雖然已預計事情發生,但哀求陳「不如我哋見少啲,但係唔好分手」,陳則向秦說「我唔會唔見你,但暫時無嘢唔好搵我住」,叮囑秦不要胡思亂想。陳解釋指:「我都明,本身好地地,突然講分手,好難接受,我自己都唔捨得佢」。

49歲被告陳文深,洋名Ivan,被控於2011106日謀殺33歲情婦秦嘉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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