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被沒收公屋單位住戶提司法覆核,解釋零水電因在妹妹家洗澡洗衣
政府積極打擊濫用公屋,一名居於天水圍天慈邨的住戶,早前因房委會20次突擊家訪時均不在家,加上水電用量極低等,房委會向住戶收回單位。住戶入稟高等法院申請司法覆核,解釋指平常在妹妹家洗澡、洗衣,家中亦無電視等,導致水電用量低。暫委法官表示需時考慮,將於2個月內頒布書面判詞。
住戶鄧慧賢報稱任職小提琴導師,她今日在高等法院解釋,其妹妹與妹夫分居,其母親則患白內障及黃斑病變,其後更因視力受損而跌傷。鄧慧賢指除了工作,還需肩負照顧母親及外甥的責任,平日到妹妹家照顧家人,會在妹妹家洗澡、洗衣服後才回家睡覺。因每日早出晚歸,在家不會開燈,會在工作地點為手機充電,家中沒有家居電話、Wi-Fi路由器、電視、雪櫃等,種種原因導致家中水電用量低。
質疑房委會家訪時間不夠全面
房委會於去年5月至8月期間,對鄧慧賢進行過18次突擊家訪,均無人應門。鄧慧賢居住的單位在169日內,有163日錄得零耗水耗電紀錄。上訴委員會再安排2次突擊家訪亦同樣無人應門,裁定鄧慧賢上訴失敗,房委會決定收回公屋單位。鄧慧賢則質疑房委會家訪時間不夠全面,無涵蓋深夜凌晨時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