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日晚上位於銅鑼灣的反修例衝突,警方以「無間道方式」拘捕15名「核心示威者」。警方昨於例行記招承認,警察會喬裝不同人士,主力扮成參與示威活動人士,包括當晚有份拘捕示威者的「黑衣人」。在多次衝突後,傳媒發現有懷疑「過期」催淚彈頭,警方昨終坦言有用過期彈藥,並承諾會先檢視過期產品會否有其他影響,在完成檢視前,會暫停再用相關彈藥。

(黃文山攝)
警務處副處長(行動)的鄧炳強,昨首現身每日例行記招,他承認,因應6月起發現每次示威,都有暴力示威者使用鋼珠、汽油彈等致命武力,為拘捕這類「核心示威者」,於是採取類似毒品案的「情報主導行動」部署、即派出探員作臥底,但無透露由何時起安排警員喬裝在示威行動內執勤和涉及警員數目等細節。
就有現場市民表示曾目睹懷疑喬裝警先「搞事」,再有防暴警察迅速出現拘捕示威者,鄧炳強強調喬裝警不會主動挑起事端或參與違法行動。
暫緩用過期彈藥
當晚銅鑼灣的拘捕行動,警方亦被質疑涉「砌生豬肉」,將武器放進示威者背包。鄧炳強指,警方一般情況會在被搜查者面前進行搜查,但並非每個情況都採相同做法,若非確切可行時,未必能夠做到「面前搜查」。至於就有關指控,會否停職調查涉事警員,他指做法不可取,若有指控則要停職,「警隊可能要(停)一半人」。
坊間亦有指,過期催淚煙或變為山埃毒氣,毒害市民。警務處助理處長(行動)麥展豪在次追問後承認,行動曾用過期催淚彈,但強調催淚煙印上的日期僅「顯示最佳效能期限」,不會對公眾構成更多危險,通常較大影響是彈藥成功發射的機率,並透露警方訓練時亦會使用過期彈藥。鄧炳強指,知悉公眾疑慮後,承諾會先檢視過期彈藥的影響,此前不會再使用過期彈藥,並強調有結果會向公眾交代。


警方昨認曾派員穿喬裝示威者。
認葵芳站射催淚彈
就周日衝突,警方亦於多個港鐵站內開槍,包括在葵芳站內發射催淚彈,被質疑罔顧安全指引。警方昨承認在站內發射2枚橡膠子彈和1枚催淚彈,昨早該站內仍瀰漫一股刺鼻氣味。警察公共關係科高級警司江永祥指,葵芳站屬半開放式設計,當時示威者曾用煙餅、鋼珠等武器攻擊警察,現場評估後為「公眾安全」決定射1枚催淚彈以驅散示威者,情況受控後亦已撤離港鐵站。
至於周日晚太古站,則出現警察於不足兩米距離內向示威者發射胡椒彈,有傳媒質疑警員做法「行刑式」未按安全指引。警察公共關係科總警司謝振中稱,胡椒彈效果與胡椒水劑一樣,經測試後可以在短距離使用,並指其他執法部門亦曾在較密閉空間使用胡椒彈槍,惟包括副處長(行動)鄧炳強在內,無人交代安全的開槍距離。

警方周日於港鐵站內射催淚彈。

銅鑼灣多名示威者被捕時血流披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