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營造師學會倡議設立制度,賦予營造師法定身份與責任。
近期發生多宗致命工業意外,社會關注如何改善地盤安全。香港營造師學會會長湯毓祺指出,現行制度下,工地安全事故責任多由「授權簽署人」(AS)承擔,甚至面臨除名,但授權簽署人通常是公司高層,並非日常管理地盤者,導致責任分配不清。學會倡議設立「註冊營造師」制度,賦予營造師法定身份與責任,更有效履行安全監督。
營造師是地盤總負責人,監督安全與質量,每個地盤均有駐守,但目前未有註冊制度,缺乏法律地位,意外時往往追究授權簽署人。湯毓祺指,授權簽署人制度沿用逾50年,全港約有1,400間註冊承辦商,授權簽署人約800人,七成公司僅有一名授權簽署人,通常是老闆或高層,非日常管理者。副會長李德康補充,安全主任僅提出改善建議,真正執行安全法規的是營造師。
湯毓祺強調,註冊制度並非取代授權簽署人或其他專業,而是令行業專業化,做到「責任到人」。學會現有會員逾3,000人,入會須具工程相關學位及工地管理經驗,並經筆試及面試,會員亦須持續進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