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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6-07 16:47:25

盜巴士乘客背包2.7萬財物 休班警認罪囚7個半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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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班警承認5項盜竊罪,被判入獄7個月2星期。(資料圖片)

休班警承認5項盜竊罪,被判入獄7個月2星期。(資料圖片)

一名休班男警涉嫌去年在巴士上取走乘客遺下的背包,盜去總值2.7萬元財物,並多次盜用事主的八達通卡消費共約778,今日(7日)在屯門裁判法院承認5項盜竊罪。裁判官判被告入獄7個月2星期,並考慮到總值1.9萬元財物未能尋回,要向事主賠償1.9萬元。

案情指,26歲被告黎柏鴻,已被停職,涉嫌20221126日,在屯門新城市廣場外,於城巴N969車廂內盜竊龍姓男事主1個黑色背包,內有1部手提電腦、1iPad Air1Switch遊戲機、4張信用卡、3張八達通卡、900元現金等財物,總值約2.74萬元;而被告另被控,於同日至1128日,在盜竊3張屬於龍的八達通卡內,合共778.8元的餘額。閉路電視片段拍攝到被告在城巴下層取走事主的背包的經過,又拍到被告多次盜用事主的八達通卡。

呈多封同袍求情信   稱受誘惑下犯案

在庭上,辯方求情時呈上多封由被告同袍所撰的求情信,稱他受到誘惑下犯案,已有悔意,並願意支付賠償金補償事主的損失,望法庭考慮非監禁式刑罰。惟裁判官鄭潤聰考慮後,決定將被告判監7個月2星期,並頒令被告須向事主賠償1.9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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