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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預計於明年第四季起分階段推出社區藥房,醫務衛生局轄下基層醫療署昨日公布社區藥物名冊的運作機制,並推出《基層醫療社區藥房指引》作為社區藥房計劃的基礎。計劃設社區及院舍兩種服務模式,為醫管局門診病人在覆診前重配藥物,或參與基層醫療健康計劃人士和院舍病人分配藥物。初期將在4個地區試行,料於2027年第四季擴展至全港18區。
在社區藥房計劃(社區)下,醫管局家庭醫學門診病人或參與基層醫療健康計劃,如「慢病共治計劃」病人,可分別以醫管局電子處方或家庭醫生處方,到指定社區藥房按共付模式享用藥物配發和專業藥劑增值服務,如提供藥物諮詢和輔導及藥物整合等。而計劃院舍方排,則為居住在安老及殘疾院舍的醫管局病人定期配發醫管局處方藥物,以改善目前院舍由職員每日整理及分發藥物的情況。服務內容將涵蓋藥物配發、整合及預先包裝每日所需藥物;藥房亦會按院舍需要,建立藥物派發系統、院舍藥物管理及庫存等。
非醫管局病人將獲配社區藥物名冊內藥物
對於參與基層醫療健康計劃人士,可透過計劃內家庭醫生或到基層醫療社區藥房,依處方按共付模式獲配發社區藥物名冊內的基層醫療藥物。基層醫療署目前正建立名冊的藥物名單,初期將以「慢病共治計劃」的藥物名單為基礎,涵蓋逾100項藥物,並逐步擴展,望涵蓋200至400項藥物。醫務衛生局策略採購統籌處總監張偉麟醫生昨指,名冊所列藥物將主要從醫管局藥物名冊中選取,並由醫管局統籌採購;將涵蓋基層醫療常用藥物,包括預防性藥物、慢性疾病管理藥物,如糖尿病及高血壓藥物,以及治療偶發性疾病所需藥物。名冊分三個層級,其中大部分為第一層的非專利藥物,約佔八至九成,按藥項受及配發期設單一共付費用;第二層涵蓋個別專利藥物,按藥物及配發量設不同共付費用;第三層則為特別藥物類別。
基層醫療署又公布社區藥房指引,為社區藥房計劃定下實務準則的參考標準,包括運作及管理人員標準、處所要求、運作程序和服務範疇。醫務衛生局基層醫療健康專員彭飛舟醫生表示,指引會作為社區藥房計劃的標準基礎,只有經政府審核符合所訂明的服務標準及品質保證要求的註冊藥房及藥劑師,方可成為基層醫療服務網絡下認可的社區藥房。指引中亦載有評估核對表,讓社區藥房和藥劑師定期作檢視並推動改善。
首階段社區藥房計劃(社區)將於今年第四季進行招標,並於明年第四季起分階段推行。初期將在4個地區試行,每區設立約4至5間社區藥房,並於2027年第四季擴展至全港18區。至於社區藥房計劃(院舍)則預計於明年第一季進行首階段招標,並於2027年第一季起開始分階段推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