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地
2025-05-22 04:29:56
日報

私營醫療機構條例周五刊憲 未註冊機構將禁用「醫療」指定名稱

分享:
署理醫務衛生局長李夏茵

李夏茵

政府以「先訂立、後審議」方式實施診所及小型執業診所規管制度,有關《私營醫療機構條例》的生效日期公告將於周五刊憲,並於下星期三在立法會省覽。當局10月13日起接受診所牌照申請,以及小型執業診所提交發出豁免書的要求,預計接受申請後一年正式生效,屆時營辦診所必須領有牌照,並遵守《私營醫療機構條例》以及有關實務守則。

署理醫務衛生局長李夏茵在立法會大會指,針對社會關注不法分子使用具誤導的名稱或描述,令公眾以為有關處所提供醫療服務,政府計劃於診所牌照及小型執業診所豁免書生效後,進一步實施《條例》第92條,禁止非獲准機構(即並非持牌醫院/日間醫療中心/診所,或獲發豁免書的小型執業診所)的處所使用指明的名稱或描述,務求加強規管。

adblk5

不多於五名註冊醫生或牙醫的小型執業診所,營辦人亦必須向衛生署長要求發出豁免書,才可以繼續營運。一旦持牌診所結業,需要預先通知衛生署長。當局指,衛生署已根據私營醫療機構規管標準諮詢委員會的建議,制訂營辦診所在房舍、人手及設備等要求。

昨日立法會上有議員關注到,提供疫苗接種的仁滙醫務集團懷疑結業,有大量市民因預繳疫苗套餐而受影響,議員要求政府加強規管醫療服務預繳式消費服務。李夏茵說,預繳式消費宜按不同類型醫療服務規管,解釋有私營機構或醫院會提供預繳式癌病電療服務,設冷靜期可能影響醫療最佳時間。

adblk6

立即更新/下載AM730手機APP 體驗升級功能

全新會員積分獎賞計劃 打開App進入會員專區體驗升級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