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立法會三讀通過保護海港修訂條例草案,簡化填海要求
立法會今日三讀通過保護海港修訂條例草案,鬆綁原先有「凌駕性公眾需要」方可填海的條文,方便進行改善海濱的小規模填海工程或海港非永久填海工程。立法會議員狄志遠不滿公眾諮詢不足,發展局強調修例後如市民不滿行政當局的決定,仍可以提出司法覆核。
建築、測量、都市規劃及園境界議員謝偉銓表示不少海濱長廊、海濱公園,受限於位處海旁土地的用途,導致未能貫通海濱長廊,他支持這類有利市民大眾享用維港設施的工程可在修例下獲得豁免。議員狄志遠指原則上同意方便進行小型海港改善工程,但不滿公眾諮詢不足。
市民不滿可提司法覆核
發展局局長甯漢豪說修例令當局在貫通海濱及提升海港的功能時,有更大靈活性,政府會在未來幾個月完成有關行政指引。她強調今次修例無削弱法定權力,市民如果不滿行政當局的決定仍可提出司法覆核,不單無減法院的權威,反而加強規管大型填海工程的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