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落案起訴涉案男侍應。
本周日,一名立法會選舉候選人的助理向警方報案,指發現一支懸掛在近西貢公路行人路圍欄上的推廣旗幟破損,並掉落在地上。黃大仙警區刑事支援隊跟進隨即接手跟進。
警方翻查附近閉路電視片段後,警方迅速鎖定了犯案的一名男子,及後於昨日(3日)下午在西貢區以刑事毀壞罪拘捕該名男子。該名男子隨即被落案起訴,並於今日在觀塘法庭提堂。據知涉案男子任職侍應,聲稱並非針對個別參選人,僅一時衝動毀壞旗幟。
黃大仙警區刑事調查支援隊督察吳澤鉅表示,根據香港法例第200章《刑事罪行條例》,任何人無合法辯解而摧毀或損壞屬於他人的財產,即屬犯罪,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監禁10年。警方重申,對任何人企圖或意圖干擾、破壞或擾亂立法會選舉的行為,採取零容忍、絕不姑息的態度。警方將竭盡全力、嚴正執法,並與社區各持份者緊密協作,確保廣大市民能於12月7日,在安全、安心、的環境下順利投票,立法會選舉亦能安然有序進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