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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8-16 17:22:00

終院兩非常任香港法官 任期延續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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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審法院非常任香港法官陳兆愷。(資料圖片)

終審法院非常任香港法官陳兆愷。(資料圖片)

行政長官已接納終審法院首席法官的建議,將兩位終審法院非常任香港法官的任期延續3年,其中司徒敬法官的任期由9月1日起,而陳兆愷法官的任期由10月21日起。

《香港終審法院條例》規定設有一份非常任香港法官及一份其他普通法適用地區法官的名單。非常任法官的任期為3年,而行政長官可根據終審法院首席法官的建議,將非常任法官的任期延續一次或一次以上,每次續期為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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