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圖為被捕人。(警方圖片)
旺角警區特別職務隊人員根據線報及經深入調查後,今日(17日)在區內進行打擊毒品行動,突擊搜查長旺道一單位,並在該單位內共檢獲約2.1克懷疑「冰」毒及一批懷疑吸食毒品的工具,包括冰壼、錫紙及打火機等,總市值約港幣800元。警方遂以涉嫌「經營毒窟」及「販運危險藥物」拘捕該單位內一名50歲本地女子;以涉嫌「服食或注射危險藥物」拘捕單位內另外兩名年齡均為58歲的本地男子。該名50歲本地女子現正被扣留調查。其餘被捕人則已獲准保釋候查。
罪成可被判囚終身
根據香港法例第134章《危險藥物條例》,任何人如販運危險藥物(販運是指向他人出售或供應危險藥物),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罰款500萬港元及終身監禁。任何人如開設或經營煙窟,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罰款500萬港元和監禁15年。任何人如管有危險藥物,或吸食、吸服、服食或注射危險藥物,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罰款一百萬港元及監禁七年。警方呼籲市民切勿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