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署轄下有多間為長者及殘疾人士提供暫託院舍,為照顧者提供喘息空間。但申訴專員公署就支援長者及殘疾人士照顧者暫託服務的調查發現,各區暫託服務使用率差異極大,資源分配不均;部分服務單位不但欠缺積極,更有職員「揀客」,致暫託服務整體的使用率長期偏低,長者暫託平均使用率僅六成,殘疾人士更只有約兩成,部分服務單位全年無人使用。公署向社署提出25項主要改善建議;社署表示全面接納公署建議,會積極跟進。
申訴專員公署除審閱文件,以照顧者身份致電專線及46間提供暫託服務的日間服務單位及院舍,就暫託服務空缺、申請程序、配套及收費等方面提出查詢,亦進行了8次實地視察,深入了解各類服務單位及專線處理查詢及申請的實際操作情況。
公署發現,暫託服務整體的使用率長期偏低,在過去數年,長者暫託服務的平均使用率只介乎50%至60%,殘疾人士的平均使用率只有10%至20%。個別單位、地區的服務使用率甚至是0%。公署又發現,18區的使用率差異極大,如長者日間暫託服務,18區的平均使用率在過去數年由20%至138%不等,殘疾人士日間暫託服務則由4%至63%不等,反映現有資源未獲充分利用及使用極不均的情況。
公署透過隱蔽電話偵查及實地視察,發現不少單位要求申請人(即被照顧者)在正式申請前要親身會面,以評估其精神和健康狀況;有服務單位甚至要求申請人自費做額外的醫療檢查,如照顧者急需暫託務,有關安排無疑為他們添煩添亂及增加負擔。
公署指,在隱蔽電話偵查行動中,有部分單位的回應令人震驚,如不接受申請人只用數天暫託服務,要使用服務數個月才會接受、以使用服務時間太急(如數天後)為由表示不安排服務、聲稱無足夠人手提供暫託服務,以及要求申請人須先前親身往單位視察環境是否適合,單位才會告知有否空缺。很多單位在回應電話查詢時即時表示無空缺,但在社署的「暫託服務或緊急住宿空置名額查詢系統」上均顯示有空缺。交通方面,院車服務不足亦令行動不便者難以使用服務。
申訴專員陳積志認為,目前暫託服務的使用率偏低,不能排除因部分單位對提供服務冷漠和欠積極,甚至不當處理服務查詢及申請,涉「揀客」、自設關卡,及無認清更新系統空缺資料的重要性。他指所有服務單位均接受社署的資助,不是義務工作,有責任為有需要的市民提供優質服務,更何況是極需照顧的弱勢社群,而社署作為監管一方,亦責無旁貸。
公署建議社署簡化申請程序、規範檢查要求、推行預先登記機制、加強系統資料更新及監察、改善地區資源分布,並推廣交通支援及體驗活動;呼籲完善暫託服務,減輕照顧者壓力,防止悲劇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