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費補貼及電費紓緩計劃有效期延長一年至明年12月31日。(資料圖片/蘇文傑攝)
政府今日(30日)宣布,電費補貼計劃及電費紓緩計劃(2024-25)未用補貼/紓緩金結餘(未用結餘)的有效期將延長一年至明年12月31日。
政府發言人表示,考慮到仍有為數不少的市民尚未用完獲發的電費補貼/紓緩金,政府決定將未用結餘的有效期延長一年。所有未用結餘將轉撥至其後月份,用以支付直至明年12月31日。或戶口結束時(兩者以較早者為準)在同一戶口帳單上所示的電費。政府會按日後情況檢討是否需要再度延長有效期。
合資格用戶的電費單會列明其未用結餘。如欲查詢戶口相關事宜,可致電中華電力有限公司客戶服務熱線2678 2678或香港電燈有限公司客戶服務熱線2887 34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