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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4-08 04:30:00
日報

駁回申請 終院三法官一致裁決 七警案五警終極敗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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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雨傘運動期間,7名警察涉在金鐘添馬公園暗角毆打曾健超一案,7名被告早前上訴後因沒證人認出其中兩人獲撤控,餘下獲減刑至15至18個月的5人,續向終審法院申請上訴許可,3位終院法官昨聽畢陳詞,退庭商議約20分鐘後,一致拒絕申請,並擇日頒判決書解釋。五警早前已刑滿出獄,昨只有職級最高的總督察黃祖成到庭旁聽,離開時被傳媒追問有否後悔、會否向受害人道歉等,惟均沒回應。

黃祖成(左一)昨到庭旁聽後未有回應傳媒提問離開。

黃祖成(左一)昨到庭旁聽後未有回應傳媒提問離開。


曾健超則在判決後指,認為證據確鑿下仍有兩警脫罪,而事發至今已6年,遲來6年的「公義判決」已不算公義。他又指,本案例無助制衡現時普遍的警暴現象,批評警隊包庇涉違規的警察,例如開槍射擊印尼女記者致盲,以及駕車衝向群眾等均沒被捕。


法官強調原審已考慮所有證供
上訴方指,現今科技發達,篡改影片並不困難,呈堂片段並不連貫,控方當時亦未傳召拍攝片段的攝影師,辯方無法就此盤問以確認片段真實性,故認為原審法官未有正確評估片段的完整及直實性。


終院首席法官馬道立同意片段屬定罪關鍵,惟反問若片段如此重要,為何辯方當時不在開審前處理相關議題,又指原審法官是聽取各方陳詞才作裁決,強調上訴方不可斷章取義。常任法官李義亦指出,即使有新科技可作假,控方依然要排除所有合理疑點舉證,批評上訴方說法不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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