競委會接納Keeta按《競爭條例》作出的承諾。
競委會周三(17日)宣布,接納網上外賣平台Keeta按《競爭條例》第60條作出的承諾。競委會提及Keeta早前自願修改與合作餐廳所訂立的協議,在接納承諾後,相關修訂現已具備法律約束力,並可由競委會根據《競爭條例》確切執行。
競委會早前注意到,Keeta 與合作餐廳所訂立的協議中,若干條文或會妨礙新晉或小型平台進入市場及擴張業務,削弱網上外賣送遞市場的競爭,可能違反《競爭條例》。
Keeta早前同意修改協議
Keeta較早前同意分兩個階段修改與合作餐廳的協議,包括在第一階段自願修改協議條文,以及在第二階段向競委會作出承諾。
Keeta於4月初確認自願修訂經已生效,並在建議的承諾中提出修改或刪除條文,包括即使餐廳與新晉外賣平台及/或小型平台合作,亦不會失去與Keeta獨家合作時所享有的商業獎勵,例如較低的佣金率;讓餐廳更容易由與Keeta獨家合作,轉為同時與其他網上外賣平台合作;刪除阻止餐廳在自家銷售渠道及其他網上外賣平台上,向消費者提供較低餐點價格的條文。
競委會認為接納承諾是適當做法
競委會於4月28日就建議的承諾展開諮詢,在仔細審視所收到的申述後,認為接納Keeta作出的承諾,是適當做法,毋須作任何修改。
競委會發言人表示,一直密切留意香港網上外賣平台市場的發展。隨著競委會今日接納Keeta作出的承諾,外賣平台的各個主要參與者今後均須符合相同準則,以維護市場公平競爭,為餐廳、新晉平台和消費者帶來好處。
該承諾由6月17日起生效,至12月28日屆滿,並設匯報機制,以確保Keeta遵守承諾。《競爭條例》亦訂明,在某些情況下,包括當情況出現重大改變、或作出承諾的人士沒有遵守該承諾,競委會可撤回接納承諾的決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