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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經
2024-04-16 17:15:00

新加坡打工仔可要求「4天工作制」 惟僱主可拒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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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打工仔可要求「4天工作制」 惟僱主可拒絕

新加坡打工仔可要求「4天工作制」 惟僱主可拒絕

《彭博》報道,新加坡打工仔自今年12月1日開始,可以要求每周4天的工作制,更多在家工作的天數,以及錯開上班時間,反映政府及企業為留住人才而放寬辦公安排的全球趨勢。不過,僱主可拒絕該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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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有權要求靈活工作地點

新指引是由人力部、全國工會大會及新加坡全國僱主聯合會(SNEF)的公平進步就業實踐三方聯盟(TAFEP)周二(16日)宣布。員工屆時將有權要求其他安排,如靈活的工作地點。

報道引述三方工作小組(TWG)聯合主席Yeo Wan Ling表示,在決定留下或重返勞動力市場時,能否獲得靈活的工作安排,往往是護理員、女性工作者及資深員工的主要考慮因素。

僱主可拒絕「4天工作制」要求

儘管該指引無法透過法律強制執行,但新指引確實要求新加坡所有公司,需要建立一個流程,讓員工提交正式的彈性工作安排申請。不過,僱主可以拒絕申請,理由是這會導致生產力顯著惡化、成本顯著增加,或因工作性質而不可行。

報道又指,隨著全球從疫情中復甦,僱主同時考慮減少昂貴的辦公室地點租用,更多公司讓員工自由選擇工作方式、地點,而這些安排可以更快地吸引人才並產生更多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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