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投美職聯的孫興民。(路透社)
南韓法院判決,指一名20多歲的女子以及她的40多歲的同夥,涉及勒索南韓國腳孫興民罪成,判囚4年。女子之前與該同夥向孫興民聲稱懷有孫的孩子而勒索3億韓圜並稱否則會公開事件。
南韓檢察官在周一(8日)的庭上指出,女子為了敲詐金錢而將自己塑造成受害者,然而她的指控卻與事實不符。據媒體報道,女子因為將錢花費在奢侈品及名牌之上,並曾15次對孫興民作出勒索。在今年他們再向孫勒索之後,孫興民最終報警。法官指出,女子及同夥利用孫興民的名氣實施犯罪,並且指孫在案件後受到極大的精神痛苦。
孫興民在今年轉投美職聯的洛杉磯FC,成為該聯賽第2高薪的球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