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颱風樺加沙|打風水浸壞車 車保點先有得賠?4大關鍵事項須知。(資料圖片)
超強颱風「樺加沙」正逐步逼近香港,天文台考慮明日下午一至四時改發八號風球。此次風暴恐為本港帶來嚴重破壞,令人回想起2017年「天鴿」及2018年「山竹」襲港時造成的廣泛地區水浸及大量汽車損毀情況。面對打風威脅,車主除了做好防風措施外,更應深入了解現有汽車保險條款中的細節保障範圍。本文綜合網上資料,講述颱風期間車險賠償的關鍵條款與考量。
一、「三保」VS「全保」
目前,市場上常見的汽車保險主要分為兩大類:「第三者責任保險」及「綜合汽車保險」。前者為法定最低要求,主要保障第三方人身傷亡及財物損失,並不涵蓋投保車輛本身的任何損毀。換言之,若車輛因水浸受損,「三保」將不會提供任何賠償。
至於「綜合汽車保險」,亦俗稱「全保」,則除包括第三者責任保障外,更會涵蓋受保車輛因意外、火災、盜竊,以及包括水浸在內的天災所造成的損毀。因此,若車主期望獲得颱風相關的水浸保障,必須持有綜合汽車保險保單。
二、詳閱保單條款 警惕「不保事項」
然而,持有「全保」並不代表絕對獲得賠償。部分保單雖列明保障水浸損失,但同時可能於細則中附加特定除外責任。
此外,大多數保單均包含一項重要條款,要求車主必須「採取一切合理步驟防止汽車受損」。這意味著若保險公司認定車主在明知天氣惡劣、路面嚴重水浸的情況下,在沒有合理必要原因(如緊急求醫)時仍堅持行駛,或故意將車輛停泊於已知水浸黑點或危險位置(如大型樹木下),公司有可能以「未盡力避免損失」為由拒絕賠償。
三、重要不保事項行為包括
究竟怎樣的行為是沒有採取一切合理步驟以防受保汽車損失或毀壞呢?包括或不限於:
- 車主明知前方水浸仍要強行衝過
- 為「追風」故意將汽車駛去高風險地方
- 明知風球來襲仍沒無關好車窗或鎖好車門
- 明知風球來襲仍將汽車停泊在露天停車場,且沒有做好保護措施
- 明知風球來襲仍將汽車停泊在岸邊或塌樹/水浸黑點
四、受特殊事件影響
除了天氣相關條款外,車主亦需注意保單對特殊事件的定義。一般而言,因罷工、騷亂、暴動或政府行政指令(如深圳排洪導致新界地區水浸)所引致的損失,亦常被列為「不保事項」。具體賠償與否,須視乎個別保單條文及保險公司的最終解釋,難以一概而論。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若「樺加沙」引致大範圍水浸及大量索償,保險公司於下一續保年度可能會整體上調保費以抵銷損失。建議車主應藉此機會重新檢視現有保單內容,若發現保障範圍未能滿足實際需求,可考慮比較市場其他產品,並在必要時轉投更全面的保障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