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在新界多區打擊非法駕駛電動可移動工具,拘捕34人。
新界北總區交通部在上周四和周五(9至10日) 採取執法行動,在屯門、元朗、上水、大埔等地拘捕21男13女,年齡介乎19歲至69歲, 並檢獲34部電動單車和電動滑板車。被捕人士涉嫌「駕駛未有登記車輛」、「駕駛時沒有有效駕駛執照」、「沒有第三者保險而使用車輛」、「駕駛時沒有戴上認可防護頭盔」及「在行人路上駕駛電單車」。全部人獲准保釋候查,下月中報到.
警方提醒市民,任何人在道路、行人路及單車徑上使用未經登記及領牌的電動可移動工具,可能違反《道路交通條例》及其他相關法例,一經定罪,最高刑罰為罰款一萬元及監禁十二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