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男認元朗非法集結及暴動等,押下月作求情陳詞。(資料圖片)
去年7.21元朗事件後兩個月,有示威者在元朗港鐵站一帶聚集,期間一名男子遇襲,頭部受傷。涉案的18歲準大學生及32歲送貨員,今日在區域法院分別承認非法集結、暴動及非法禁錮,案件押後至下月13日作求情陳詞。兩人還柙等候勞教和教導所,以及精神心理報告。兩名被告分別表示,會就遇襲者手機損毀、遭破壞的消防設施及閉路電視作出賠償。法庭無頒下賠償令。
案發於去年9月21日晚上,大批示威者在元朗形點商場聚集,案發時僅16歲被告,聯同其他示威者用雜物堵塞元朗站出口,並破壞閘口消防裝置等。
示威蔓延至翌日凌晨,一名52歲男子途經康景街時,被示威者認出他曾在別處撕掉「連儂牆」文宣,事主強調自己無辜,但被另一名30歲被告,聯同其他人包圍,更被強迫跪下。期間有人向事主擲水樽和玻璃等導致他受傷。事主其後登上的士離開時,被人拉下車和襲擊頭部,事主頭部傷後須縫上7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