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積金對沖機制一直被指蠶食打工仔血汗錢,今年施政報告終提出取消方案,政府矢言6月底前拍板定案。當政府一面苦口婆心,呼籲商界「將心比己」、善待員工之際,作為全港最大僱主的特區政府,卻帶頭每年以對沖方式,「沖走」政府合約員工的長期服務金、遣散費或約滿酬金,涉及政府各部門近1.2萬人,有被「對沖」的苦主直言做法不公,但只有啞子吃黃連。事件亦引起各特首參選人的關注,部分贊成政府要帶頭取消對沖。
文:葉兆臻 簡淑明
謝志峰在港台任職期間,也是「N仔」。
郭紹傑稱,強積金制度實施前,完成合約的員工可以領取整筆約滿酬金。
特首梁振英在任內最後一份施政報告提出,以就時限「劃線」、降低遣散費或長服金工資比例,及公帑補貼等,「三招」逐步取消強積金對沖,期望六月底前敲定方案。不過,有商界人士表明反對,能否達成共識仍有變數。儘管特首及政府官員多次「好言相勸」,呼籲老闆要體恤員工。但本報接連收到投訴,原來特區政府一直以對沖方式,沖走政府1.2萬名合約制非公務員(Non-Civil Service Contract)的離職補償。
為數近1.2萬名的合約制非公務員(NCSC),在部門內又被稱為「N仔」,是政府於1999年推出的僱員計劃,原意為招聘人手,應付短期或工時較短的服務。然而,部分人漸漸變成「長期合約員工」。記者翻查立法會財委會文件,發現1.2萬名「N仔」幾乎遍及各政策局及轄下部門,其中聘請較多非公務員合約員工的部門包括教育局、衛生署、機電工程署、民政事務署、康文署、香港郵政及香港電台等,聘用人數均超過500人。1.2萬人中,近2,000人連續服務10年或以上;服務5至10年的員工,亦有近3,000人。
根據公務員事務局規定,「N仔」的合約期上限3年,約滿後或可續約,大多沒有晉升機會。他們亦與常規公務員退休保障不同,不但以強積金作為其退休保障,還要接受對沖,僱員即使完成合約,其約滿酬金亦會被「沖走」一截。
從公務員事務局的招聘網站隨意搜尋,有部門正在招聘「知識管理主任」,該職位月薪28,200元,合約期一年。如果以總薪金15%約滿酬金計算,完成一年合約的酬金應約有50,760元。不過,現時「對沖」制度下,政府會將強積金僱主供款部分、每月1,410元當成「酬金」的一部分,即一年扣減16,920元,結果該職位的約滿酬金只有約33,840元。
任職13年 「沖走」廿萬
香港電台前監製、曾擔任《城市論壇》主持逾10年的謝志峰,竟然也是「N仔」。他由02年至15年間,以每年續約方式,在港台工作13年,「人工以外,要供強積金,政府同我各出一部分,每年有15%約滿酬金。但係每次約滿酬金總係少咗,後尾先知政府扣咗供嗰部分(強積金僱主供款)。」他稱合約期間,每年平均被「沖走」萬多元,「十幾年來,都係相當一筆錢嚟。政府作為香港最有良心嘅,最大僱主,呢啲錢都扣走咗,覺得好不是味道。」
有工會領袖透露,在2000年強積金計劃實施前,合約員工可取得整筆約滿酬金,但2000年後,同事收到的酬金則少一截,「好似夾硬俾人扣人工咁」。港九拯溺員工會前主席郭紹傑稱,康文署每年均會聘請約900個季節性救生員,合約期由每年4月至10月,「有強積金之後,政府將15%約滿酬金,減到去約10%,政府解釋扣嘅係強積金供款。我覺得好唔公道,因為約滿酬金,係因為表現好、完成合約,性質同退休保障唔同,政府等如帶頭剝削。」
本報記者亦就此事向4名即將報名參選特首的候選人查詢,曾俊華、葉劉淑儀及胡國興,都清晰地表明政府必須要帶頭處理取消強積金對沖的問題,葉劉淑儀並稱已有一套劃線的新方案,讓打工仔得以取回權益。至於在辭職前曾呼籲僱主要將心比己,取消強積金對沖的林鄭月娥,昨日則以應對其他記者公平為理由,拒絕獨立回答本報的提問,在記者再三追問,則說天氣很好,支開了話題。
公務員事務局回覆,政府目前有近16.6萬名公務員,及約1.2萬名全職非公務員合約僱員,各部門均需向合資格的合約僱員支付長期服務金及遣散費,部分也有約滿酬金。根據法例,僱主可以其強積金供款所產生的累算權益,抵銷遣散費或長服金。在政府就取消對沖機制的方案未有決定前,當局沒有計劃改變現行安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