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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2026-Aug-03 16:01
更新:2026-Aug-03 16:01

涉寄逾千蚊圖賄入境處申永居 精神分裂女被判3個月醫院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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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寄逾千蚊圖賄入境處申永居,精神分裂女被判3個月醫院令。(資料圖片)

涉寄逾千蚊圖賄入境處申永居,精神分裂女被判3個月醫院令。(資料圖片)

一名女子涉嫌就其永久居留申請,投遞一封內附1,100港元和100人民幣現金的信件行賄入境處人員。她今日(3)在觀塘裁判法院承認兩項控罪,其精神報告顯示她患精神分裂。署理主任裁判官李志豪指控罪嚴重,考慮到被告精神的狀況及醫生建議跟進,遂採納報告建議,判處3個月醫院令。

被告汪素冰(36),被控一項向公職人員提供利益、及一項妨礙廉署人員執行職責罪。被告精神報告顯示,被告患精神分裂。辯方求情時,指被告因精神問題及認知能力受影響而犯案。

案情指,被告曾於2018年中至2020年初以學生簽證來港留學,其後再以訪客身分來港,並曾有逾期居留的紀錄,於20257月申領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但因不符合在港通常居住7年的要求被拒。同年9月,入境處居留權組人員收到一封信,內有兩張500元港幣、1100元港幣及1100元人民幣,信件內寫上被告個人資料及表示希望獲得香港身份證,入境處人員向上級匯報事件。

閉路電視片段顯示,被告當日下午把該信件交給入境處居留權組櫃檯的接待人員。她在同年108日被廉署人員拘捕,但她反覆詢問被捕原因,亦拒絕從入境處被帶往廉署辦事處作進一步調查,最終再以妨礙廉署人員執行職責罪名被捕才願意配合。

案件編號:KTCC617/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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