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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2026-Nov-05 12:34
更新:2026-Nov-05 12:34

《建管條例》修訂倡物管抽查20%授權票 業界憂加大工作量及難以核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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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管條例》修訂倡物管抽查20%授權票,業界憂加大工作量及難以核實。(資料圖片)

《建管條例》修訂倡物管抽查20%授權票,業界憂加大工作量及難以核實。(資料圖片)

政府提出修訂《建築物管理條例》,建議設立每人可持有「授權票」的上限,新方案要求業主物管要抽查至少20%的授權票,並需提供聯絡電話等。物業服務公司協會主席潘建良今早(5日)在港台節目中表示,以往物管公司僅需核對簽名,日後要致電核實會加大工作量,電話核實亦難以百分百確定是業主本人,認為執行上有困難,而取消可疑授權票亦涉及法律爭議,期望有法團律師在場協助。

設投票門檻或令合約擱置影響運作

潘建良提到,政府日前就《建築物管理條例》完成公眾諮詢,相信今次諮詢較為民主。據立法會文件披露,第二類採購涵蓋的範圍包括電梯維修、清潔保安等大型服務。以往業主大會的授權票數量佔多,部份業主會授權信得過的朋友、法團主席等,一般而言問題不大,但要5%業主親自投票則難以達成,以8,000伙來計需有400人落場投票,惟事實上有200至300人到場已稱得上不錯,若投票人數不足令合約擱置,有機會影響運作。

工聯會立法會議員鄧家彪表示,大廈管理最困擾業主的便是大維修,政府的修訂案是穩妥,但不算過於進取。對於抽查至少20%授權票,政府需提供清晰的指引與法律依據,避免物管公司因擔心法律風險而「有權不敢用」。政府亦應給出具體時間表,明確未來授權票上限的研究方向,亦可探討區分住宅與工商大廈的法團管治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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