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啟新界村屋僭建物申報計劃 2011.6.28前建成低風險僭建物適用
屋宇署宣布,重啓新界豁免管制屋宇僭建物申報計劃,申報期由昨起至明年3月底。署方表示,政府考慮到新界豁免管制屋宇的歷史和獨特情況,以及村民和立法會議員認為2012年一次過申報期過短的意見,決定作出特殊安排重啓計劃,讓當年沒有參與計劃的村屋業主作出申報。
重啓計劃將沿用原有準則,只適用於2011年6月28日前已建成、風險較低或違例情況較不嚴重而並非「首輪取締目標」的僭建物,例如由村屋外牆伸建的廣告招牌、圍封不超過50%的天台面積等。業主須每5年為已申報僭建物進行一次安全檢驗。署方不會即時取締已申報個案,除非其結構出現明顯危險。申報須透過屋宇署電子系統提交,每宗申請須繳付600元行政費用。
若相關僭建物明年3月底前仍未向屋宇署申報,署方將待處理完「首輪取締目標」的僭建物後,就未申報的僭建物優先採取執法行動。至於已按計劃作出申報的個案,屋宇署會在較後階段再按風險和當時的實際情況制訂執法計劃。如業主已成功參與2012年的申報計劃,則無須重新提交申報,但必須繼續遵從原有申報計劃的規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