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埔宏福苑發生五級火。(資料圖片)
大埔宏福苑火災獨立委員會今日(22日)舉行第17場聽證會,亦是第三輪聽證會的第三場。委員會將傳召4名消防處證人作供,包括消防處助理處長(消防安全)翁錦雄、大埔消防局前局長賀俊維、大埔消防局高級消防隊長伍永光、以及副消防總長(機構策略)霍振明。
2017年後首次啟動處長指揮室 大火中動用8把鋼梯
【16:00更新】大火當天下午3時20,消防處處長指示成立處長指揮室(DCP),由消防處副消防總長(機構策略)霍振明指揮,是大火當日的最高指揮中心,負責協助處長監察現場和調配資源,收集現場資料,交予高層,並可向現場發放額外資源,協助滅火救援。霍振明表示,DCP 制度一直存在,上次檢討是在2017年,今次是2017年後首次啟動DCP,一般三級火不會啟動,是遇到大型火警或引起公眾關注火警,按處長指示才會啟動,而DCP一般由低兩級的高級消防區長處理,但今次情況特別,故由任職副消防總長的霍直接指揮。霍振明指,成立DCP後,前線人員滅火時,回報救火有困難,消防處有機制檢視大廈的消防系統狀態,發現消防系統失效。
霍振明指,前線有訊息回報指揮室,若是行動訊息,可用無線電傳訊,若補充消息,可用電話與指揮官聯絡,若補充圖片資料,則會靠FSD messenger的消防內部即時通訊系統,同時有無人機可以將即時影像傳送到指揮室,但於當天晚上時間才有即時影像,下午則監察各大傳媒影像,透過電視台的直播影像監察,以及留意前線同事的訊息。
霍振明指,消防通訊中心初時已額外派出兩隊搜救隊,即共有4隊,然後DCP再派出額外10隊,即共有14隊。他補充,一隊搜救隊包括一輛小型消防車和一輛例如是泵車的大車,兩車共有12位人員,扣除兩個司機,即有約10人,可組成5隊兩人一隊的呼吸器隊。
對於有意見質疑消防處在火警初期應否派出更多人手,霍振明表示,消防通訊中心於當天下午2時51分接收到報告,一般會就一級火派四輛消防車,但當時知道消防系統有關閉維修,故已有派出額外消防車增援,並知道有搜救情況,再派額外兩輛消防車,並因應樓宇大維修的預案再額外派兩輛消防車,故較在起火初段已較一般情況多出很多消防車,而下午3時20分已經升級三級火,故較一般火警已多出很多資源。
杜淦堃指,有居民質疑消防處應派更多鋼梯。霍振明指,一般一級火和三級火都有鋼梯到場,但鋼梯是特別車輛,須按現場評估後才派額外鋼梯,而在宏福苑大火中,消防處動用8把鋼梯,是印象中未曾試過。
他又指,大火初期前線人員的無線電溝通頻密,有機會出現「jam 線」,未必有空間聯絡,只能靠電話,若仍不能聯絡,只能親身聯絡,才能找到資料。他又補充,無線電使用率是視乎救火的時期,在火警初期線路較繁忙,才有機會有「jam 線」情況,後期情況改善。
大埔消防局接工人吸煙投訴後 無轉介勞工處
【14:00更新】杜淦堃指,大埔消防局前局長賀俊維,現任職分區副指揮官(港島中)/行動,其供詞提及宏業曾透過電郵主動聯繫消防處,通知竹棚擺放的位置,處方之後派出一名消防隊長到場評估,以確定會否阻塞消防通道或影響逃生途徑及緊急車輛通行。賀俊維強調,如果消防處收到有關阻礙逃生通道的投訴,消防處會按服務承諾,在24小時內派員到場視察。
杜淦堃續指,曾有宏福苑居民工人吸煙問題作投訴,賀俊維指,當時依靠自己判斷,將投訴轉介予哪一部門,不過「我係呢個case冇做到轉介勞工處,原因是知道工地有人監管。」杜淦堃指,消防處曾在宏福苑舉辦消防講座,約有80人參加。
消防處勞工處相互轉介工人吸煙投訴 翁錦雄同意「不可接受」
【12:00更新】地盤吸煙問題方面,翁錦雄指,應由勞工處負責,大火前如收到地盤吸煙投訴和查詢,會轉介勞工處。杜淦堃引用職安健平台投訴紀錄,指2024年7月20日有投訴指宏福苑宏盛閣工人吸煙,消防處當時回覆指非管轄範疇,但兩天後勞工處將投訴轉介予消防處,原因是「妄顧消防條例,置大廈居民安全不理」。翁錦雄指,是個別作出轉介的同事理解不正確,而他親身沒有收過勞工處轉介工地工人吸煙投訴問。翁錦雄同意當時部門之間都不知道誰處理投訴,不可接受。
消防裝置分主動及被動 被動裝置由屋宇署或房屋署負責
【11:15更新】杜淦堃表示,在翁錦雄的證人供詞提到,消防裝置可分為「主動消防裝置」及「被動消防裝置」。主動消防裝置包括火警警報系統、自動灑水系統、滅火筒、喉轆系統等,此類裝置屬消防處規管範疇。被動消防裝置則涉及樓宇結構一部分,例如逃生樓梯、防火隔牆、防煙門等,此類裝置一般屬屋宇署或房屋署的責任範圍。
翁錦雄指,因有清晰分工,被動消防裝置交由有相關專責部門是最合適,如工地放有易燃建築物料,可能造成火警風險,指應交由屋宇署和房屋局獨立審查組(ICU)。
翁錦雄稱多項火警風險問題均與消防無關
【10:50更新】杜淦堃表示,針對居民就火警風險作出的投訴,希望消防可解釋由哪一個部門去處理宏福苑的投訴,杜問走火樓梯雜物阻塞應由哪個部門處理?以及發泡膠、棚網問題應由哪個部門處理?翁錦雄均回答應由房屋局獨立審查組(ICU)處理,因宏福苑是房署轄下樓宇。至於有居民拍攝到有工友吸煙,翁錦雄回答應由勞工處處理。杜淦堃直言「似乎居民關注的火警風險問題,好似冇一樣係關你哋事?」翁錦雄:「係,冇錯。」
【10:30更新】代表獨立委員會的資深大律師杜淦堃指,消防處助理處長(消防安全)翁錦雄自1994年加入消防,至今已加入消防逾30年,其工作大多為開展或評估有關防火工作的消防工程研究、 改善訂明商業處所,以及商業、工業和私人建築物的消防安全措施及向市民推廣消防安全信息等。
杜淦堃指,其工作下有多個課,其中支援課負責制訂、檢討及更新有關改善樓宇消防安全的部門政策,並向消防安全總區總部提供行政支援服務及處理一般的查詢。該課亦處理有關建築物消防安全的投訴。至於樓宇改善課1及樓宇改善課2,翁錦雄指, 前者主要協助統籌及委聘工程顧問或註冊消防裝置承辦商進行消防安全改善工程等事宜,以改善相關防火措施。後者解答公眾、認可人士、機電工程顧問、消防裝置承辦商和其他政府部門有關消防安全改善工程的查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