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擬規管夾公仔機(蘇文傑攝)
政府擬修例規管夾公仔機及彈珠機店,建議修改《賭博條例》,以便牌照處可直接向個別遊戲裝置發出「有獎娛樂遊戲牌照」。立法會議員鄧家彪認同措施,相信規定有關獎品價值300元內,可減低成癮風險。
立法會民政及文化體育事務委員會主席鄧家彪今早在電台節目表示,現時夾公仔機和彈珠機成行成市,社會或已出現沉迷風氣。他續指部分夾公仔機已經「變種」,玩法轉為夾骰子,中獎後可以兌換現金,他認為發牌可避免市民墮入非法賭博的陷阱。他又舉例有夾公仔機提供手機等高價值獎品,令人有以小博大的心態。他認同規定每次遊戲付款上限5元,每份獎品價值不超過300元,減低成癮風險。
認同彈珠機不應「再抽再中」
至於彈珠機店,民建聯立法會議員鄭泳舜在同一節目指,認同彈珠機不能有「再抽再中」元素。他解釋在中獎後,有更多彈珠跌落,會增加成癮風險。但他同時認為規管不能太嚴謹,否則會影響行業生存。
另外,政府計劃規管網吧不得提供住宿。鄭泳舜指出若執法人員巡查時發現場內設有被鋪、淋浴等設施,可判定違反牌照條件,以杜絕網吧成為賓館的亂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