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伯何太互毆案,何伯認傷人罪6.3判刑,官指監禁無可避免。(資料圖片)
何伯與何太早前在屯門住所的升降機大堂打鬥,同被控蓄意傷人罪。何伯早前因住院而缺席聆訊,今早(20日)終現身區域法院應訊並認罪,案件押後至下月3日判刑,期間何須還押。
被告何煊(77歲)、報稱退休人士,被於2025年5月30日在屯門欣寶路10號菁田邨菁信樓25樓大堂,意圖使葉秀定身體受嚴重傷害而非法及惡意傷害她。何伯向法庭呈交由牧師及友人撰寫的求情信,表示希望法官從輕發落。
何伯今早準時到庭應訊,他早前稱因無錢要申請法援遭拒,故今日並無律師代表。案件原於本月初答辯,但何伯因住院而缺席聆訊。法官陳廣池關注其健康情況,何伯表示現在經常肚瀉,早前入院14天並接受手術,直至上周五(15日)出院。陳官亦多番確定是否需要律師代表,何伯表示已知悉可能要入獄,確認不需要聘請律師。
由於何太亦因事件被控及不認罪,案件排期明年2月開審,控方透露何伯願意出庭頂證何太。陳官指,願意作為控方證人作供,加上認罪等因素,可獲刑期扣減,惟他在保釋期間犯案,屬加刑因素,就控罪而言監禁無可避免。
案件編號:DCCC1515/20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