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41歲男警涉多次未經授權而取用警察系統資料,及後疑在休班期間於黃大仙區住宅淋潑紅油,被控8項不誠實意圖而取用電腦及刑事損壞共9罪。(資料圖片/圖非涉事人士)
一名41歲男警涉多次未經授權而取用警察系統資料,及後疑在休班期間於黃大仙區住宅淋潑紅油,被控8項不誠實意圖而取用電腦及刑事損壞共9罪。案件今日(27日)在東區裁判法院首次提堂,男警暫毋須答辯,控方申請押後案件至7月8日以準備轉介文件,獲裁判官林子康批准,被告以1萬元現金保釋候訊,不得接觸11名控方證人、不得離開香港,並需每周到警署報到。
被告梁龍軍(41歲,無報稱職業)被控8項「不誠實意圖而取用電腦」罪及1項刑事損壞,被指於2024年4月17日、4月26日、4月29日、5月8日操作香港警隊「案件管理及調查系統」的電腦;以及在2024年4月18日、4月29日、5月8日操作香港警隊「第四代刑事情報電腦系統」的電腦,並在2024年4月29日操作運輸署「第五代車輛牌照及駕駛執照綜合資料電腦系統」的電腦,目的在於使本人不誠實地獲益,不論是在取用電腦的同時或在日後任何時間。
另他被控於2024年5月4日無合法辯解而損壞黃大仙鳳德邨某單位的大閘、大門及單位外的位置,意圖損壞該財產或罔顧該財產是否會被損壞。
警方表示,該名男警務人員已被停職。警隊非常重視人員的操守,任何人員干犯違法行為,警隊絕不容忍和姑息,定必嚴正處理。
案件編號:ESCC1268/20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