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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2026-Aug-11 20:35
更新:2026-Aug-11 20:35

時任銀行經理收8000元人民幣助開戶 認罪候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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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公署

六旬婦涉行賄被廉署起訴。

一名時任銀行職員收取中介人賄款,以協助對方轉介的客戶開立銀行戶口,每個成功開設的戶口收賄500人民幣,日前被廉署起訴。被告今日(11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控罪。主任裁判官張志偉將案件押後至10月9日判刑,並批准被告繼續保釋。

潘秀珍,30歲,渣打銀行(香港)有限公司時任客戶經理,承認一項串謀使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違反《防止賄賂條例》。案情透露,被告於案發時在渣打銀行中環一間分行工作,職責包括協助新客戶開立銀行戶口。她承認於2023年11月至2024年4月期間,從一名中介人接受賄款,以協助對方轉介的客戶開立銀行戶口,賄款以每個成功開設戶口500人民幣計算。

廉署早前接獲貪污投訴遂展開調查,發現被告於案發期間先後協助16名由該中介人轉介的客戶成功開立銀行戶口,並收取賄款共8,000人民幣。

預防食物中毒,市民在外進食時應注意事項。(am730製圖) 預防食物中毒,市民在外進食時應注意事項。(am730製圖) 預防食物中毒,市民在外進食時應注意事項。(am730製圖) 預防食物中毒,市民在外進食時應注意事項。(am730製圖) 預防食物中毒,市民在外進食時應注意事項。(am730製圖) 預防食物中毒,市民在外進食時應注意事項。(am730製圖) vc2pm3bz6mem_05.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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