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收賄47萬美元加密貨幣認證虛假備用信用證,前銀行經理還押9月18日判刑。(資料圖片)
一名早前被廉政公署起訴的前銀行經理,今日(9日)在區域法院承認串謀一名金融科技公司職員及其同黨收賄,即總值逾47萬美元的加密貨幣「泰達幣」,在沒有銀行授權下非法認證多份虛假文書,為多項與保險相關投資交易作為擔保。法官練錦鴻將案件押後至9月18日判刑,期間被告還押懲教署看管。
被告林俊賢(32歲),承認一項串謀使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違反《防止賄賂條例》及《刑事罪行條例》。他另一項串謀使用虛假文書罪名,則由法庭存檔。案發時被告任職建行(亞洲)銅鑼灣零售分行個人銀行業務部客戶經理,負責為個人客戶提供零售銀行服務,其職責從不涉及處理銀行商業信貸及信用證申請,銀行亦從沒有授權他處理相關事宜。
案發時海外金融科技公司Vesttoo Limited(現已停運)經營一個數碼平台,以進行與保險相關的投資交易。投資者進行交易時須提供由銀行發出的備用信用證作為擔保,以確保若投資者未能承擔相關損失,發證銀行將履行最終付款責任。Yu Po Holdings Limited於2022年初經該公司成為相關投資者。在犯罪集團安排下,被告訛稱是建行為Yu Po簽發備用信用證的聯絡人。
被告承認於2022年4月至6月期間,與該公司一名部門主管及其同黨串謀接受賄賂,即價值逾47萬美元的加密貨幣「泰達幣」,以認證多份假稱由建行簽發的備用信用證及兩封假稱由Yu Po簽發並經建行背書的抵押函件,總金額逾16億美元。
建行(亞洲)內部調查揭發事件,其後向廉署作出貪污投訴並提供全面協助。廉署調查發現,建行及其同系公司從沒有簽發涉案任何相關備用信用證及抵押函件,而該等虛假文書亦導致建行及建行(亞洲)蒙受潛在經濟及聲譽損失。廉署表示,案件只涉及個別銀行前線職員受賄作出違法行為,已向法院申請手令通緝其他涉案人士歸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