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門警區Facebook專頁「屯門警區 心繫屯門」周四(1日)上載9張執法照片,多名被截查人士站在電動單車或電動滑板車旁,更有人手持外賣
警方在屯門區持續打擊非法使用電動可移動工具,拘捕多名人士,並檢獲多部電動單車及電動滑板車。警方提醒外賣員,切勿為求送餐快捷而使用未經登記及領牌的交通工具,否則除可能被捕及扣車,定罪後更可面臨罰款及監禁。
屯門警區Facebook專頁「屯門警區 心繫屯門」周四(1日)上載9張執法照片,多名被截查人士站在電動單車或電動滑板車旁,更有人手持外賣,相信警方在其送餐途中執法行動。警方在帖文中提醒外賣員:「送外賣要送得快,亦要用安全合法的交通工具」,並呼籲「送餐唔好搵命博,超速亂行搏唔過」,強調會繼續在區內執法。
警方多次重申,電動可移動工具不宜與一般汽車共同使用路面,亦不適合在行人路或單車徑上使用。任何人在道路、行人路及單車徑上使用未經登記及領牌的電動可移動工具,可能違反香港法例第374章《道路交通條例》及其他相關法例,一經定罪,最高刑罰為罰款1萬元及監禁12個月。警方表示,十分重視道路安全,會繼續採取相關執法行動,並呼籲市民切勿以身試法,遵守交通規則,以保障自己及其他道路使用者的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