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意外調查機構公布兩宗滑翔傘意外報告,因失控及「負面遷移」效應所致。(資料圖片)
民航意外調查機構就2024年6月17日在大嶼山大東山發生涉及一架BogdanFly X-wing滑翔傘於飛行時墜落地面的意外,發表意外調查報告。當日下午2時半,該名滑翔傘飛行員於大東山的滑翔傘場地獨自起飛。其後,他墜落地面,受困於大東山一處斜坡的樹上,最終不治身亡。
調查發現,飛行員很可能在強烈上升氣流及雲層中,失去對滑翔傘的有效操控,導致墜落地面,造成身體多處受傷。調查小組向中國香港滑翔傘協會及國際滑翔傘協會發出一項安全建議,重點是再次提醒香港所有滑翔傘活動參與者採取周全風險評估至關重要,把面對的風險合理地降至最低。
民航意外調查機構公布兩宗滑翔傘意外報告,因失控及「負面遷移」效應所致。(資料圖片)
另外,民航意外調查機構就去年2月11日在馬鞍山昂平發生涉及一架Niviuk Artik R滑翔傘於準備降落時墜落草地的意外,發表意外調查報告。當日下午12時10分,該名滑翔傘飛行員於昂平滑翔傘區域獨自起飛,並在飛行約23分鐘及準備降落時,滑翔傘墜落草地。飛行員受傷並昏迷。
調查發現,該名飛行員為調整降落進場路線,於其使用的EN-C級滑翔傘上施加過量的左側煞車,原因可能是他較早時大量操作EN-B級滑翔傘的經驗所產生的「負面遷移」效應,導致傘翼左側失速,令滑翔傘進入左旋轉,最終墜落草地。調查小組向中國香港滑翔傘協會及國際滑翔傘協會發出一項安全建議,提醒香港所有滑翔傘活動參與者在轉用不同級別滑翔傘時,須採取防禦性措施以減低「負面遷移」風險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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