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本地 出版:2019-May-29 13:05 更新:2019-May-29 13:05 【馮永業案】地產代理作供 馮與陳婉玉睇樓時「卿卿我我」 分享: 前經濟發展及勞工局副秘書長馮永業涉嫌收受商人陳婉玉51萬元的案件,今早在區域法院續審,辯方傳召曾協助馮永業買賣物業的地產代理吳鳳萍作供。 吳鳳萍表示,馮永業在2002年至2016年間,透過自己買賣物業。她知道馮永業有太太,馮永業與「陳小姐」在2004年睇樓投資,馮稱「陳小姐」為朋友。但兩人睇樓時「卿卿我我」,覺得兩人是情侶。 吳鳳萍說,曾在2004年處理涉及兩人的翡翠園及西半山雍景臺物業買賣,當中翡翠園物業很快便轉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