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
2025-08-20 12:30:00

淺談妊娠糖尿病 高危因素要留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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淺談妊娠糖尿病 高危因素要留意

淺談妊娠糖尿病 高危因素要留意

妊娠糖尿病是指孕婦懷孕期間出現過高血糖的情況。美國糖尿病協會對於妊娠糖尿病的義是:妊娠15周後並且在懷孕前沒有出現的糖尿病。妊娠糖尿病只要及時發現和處理,大多可有效控制,否則可增加母嬰的健康風險,甚至會影響孩子的成長。

妊娠糖尿病的成因,一般認為是懷孕時產生的荷爾蒙干擾了胰島素敏感度,導致胰島素阻抗,如果身體內胰臟β細胞功能不足以克服這改變,過量的糖分便會因此積存於血液中,並使血糖異常飈升,造成妊娠糖尿病。

臨床上確診的孕婦可以有尿糖的症狀,然而,患妊娠糖尿病大多沒有明顯表徵。

通常在懷孕2428周之間,孕婦接受口服葡萄糖耐量測試(Oral glucose tolerance test,簡稱OGTT),即俗稱「飲糖水測試」,來診斷或排除妊娠糖尿病。受檢測者需早上空腹時,抽血檢驗空腹血糖,然後飲用75克的葡萄糖水,並根據臨床情況1)分別在一小時及兩小時後再抽血檢查血糖水平,或2)只是在兩小時後抽血檢查血糖水平。參考香港婦產科學院(Hong Kong College of Obstetricians and Gynaecologists HKCOG)的指引,只要符合下列其中一項,即可確診為妊娠糖尿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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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空腹血糖值5.16.9mmol/L
  • 口服糖水1小時後血糖 ≥ 10mmol/L
  • 口服糖水2小時後血糖 8.511.0mmol/L

妊娠糖尿病的高危因素除了過重(孕前BMI達到25或以上)、多胎妊娠(懷雙胞胎或以上)之外,還包括:年齡≥35歲、家族糖尿病病史(近親)、長期服用類固醇等會令血糖升高的藥物、前次懷孕曾誕下體重達4公斤或以上的嬰兒,以及患多囊卵巢綜合症等。

當孕婦被診斷患上妊娠糖尿病,治療目標是改善高血糖情況並將血糖維持在合適的範圍,以避免妊娠併發症。首先會以飲食調整配合適當運動作治療方案,如果孕婦做足飲食治療也未有效改善,而血糖仍偏高,就可能需要考慮藥物治療。

作者為香港港安醫院—荃灣婦產科顧問醫生麥瑞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