娛樂
2025-06-09 04:30:12
日報

MIRROR三不思議事件

分享:
MIRROR三不思議事件

MIRROR三不思議事件

姜濤自爆仲有三年合約後,鏡仔幾乎每次出席活動被記者追問。最近姜濤等人回應時,似乎幾滿意同公司嘅關係,但我又見到有粉絲反對佢哋同公司續約。令我諗起有行內人呻過,經理人公司同藝人係一個極不平等嘅關係︰「成功一定係藝人好,瀨嘢一定係公司衰」。以下幾件不可思議事件,可能好主觀,但值得思考。

MIRROR今年首場fan meet,網上一片粉絲同偶像互動片段,原來場見面會搞到凌晨兩點幾,偶像粉絲都話為愛捱夜,工作人員就真係辛苦。平時紅館演唱會超時罰錢已喊咁口,紅館尚且係政府場地,今次見面會喺會展,超時場租同加班錢應該仲襟計,唔係話公司靠fan meet吸血咩?點解似係公司出血多啲,此為一不可思議。

有姜糖得悉三年約事件後,穿鑿附會話唔怪得姜濤新歌冇咩宣傳,懷疑公司有心收埋佢。其實藝人宣傳多少要睇檔期等好多因素,當然雪藏即將約滿藝人的確係唔少公司嘅手法,但姜濤繼續出緊歌、出緊騷、年底仲話有個人演唱會,咁都被人覺得係收埋個藝人,此為二不可思議。

陳卓賢自爆合約唔只剩三年,因為入行時係另一間經理人公司,而家公司「贖」佢返嚟時已經出道一段時間,所以合約到期日同其他鏡仔唔同。當年陳卓賢雖然未有而家咁紅,但已係MIRROR嘅成員之一,唔排除前公司都會「吊高來賣」。唔係話ViuTV好孤寒嘅咩?加上當年陳卓賢有唔少緋聞纏身,幫佢「贖身」可謂高風險投資,此為不可思議之三。

adblk6

以上三件事之所以不可思議,因為有違大家固有印象,但會唔會係個印象只係一啲妖魔化嘅想像,事實或者只係「大家玩得盡興,加錢都冇所謂啦」、「個仔唔得閒宣傳唔好夾硬來,等佢多啲休息啦」、「如果可以令佢開心返,專心做音樂,贖身費貴啲都俾啦」。

公司同藝人從來都係榮辱與共,但haters gonna hate,大家只會主觀地批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