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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
2017-10-31 11:30:00

「綠置居」的社會服務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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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圍繞「綠置居」的討論很多,在增加綠置居供應的同時,社會都希望切勿影響公屋供應數量。其實,除了建屋,還有社會服務配套的問題,值得深思。

一個理想的公共屋邨配套,除了交通完善、有街市、公園,亦應有各式由政府或社福機構營運的服務,例如家庭服務中心、長者地區中心等,為基層居民提供適切的支援。

不過,綠置居雖然是全邨賣掉,但其業主其實是前公屋租戶,只是他們稍有能力購買低價公型房屋,唯他們可能仍需要一些社會服務支援。

問題是綠置居本質是私人屋苑了,房委會又是否有權,抑或有能力說服業主立法法團在屋苑內規劃社會服務施設,例如在樓宇平台層出租商舖予社會福利機構,以便提供服務。若以一般私人屋苑的管理模式,有時會過於強調業主的私隱及規範權力而忽略公共利益。即使服務單位設於屋苑商場,會以昂貴的巿價租金出租予福利機構嗎?社工義工又能否進入大門深鎖的屋苑範圍為有需要的家庭提供服務?

根據租者置其屋計劃(租置計劃)的經驗,租戶和業主同住一邨,業主與邨內學校及社福機構不時發生矛盾,或令有需要租戶得不到所需支援,而願意出來組成法團的業主亦受到責難。就像發生母子雙屍案慘劇的屯門山景邨,區內的服務單位早就反映義工進入大廈家訪也遇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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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此,政府在考慮常規化及大量增設綠置居時,需要在公契或一些行政措施著手,預留單位供社福機構提供服務,確保有服務據點以建立適切的社區支援網路,避免因減少興建出租公屋而影響社會福利服務設施的供應。

(AM730資料圖片/製圖:綠置居應如何配置社會服務設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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