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豬我們吃得多,狼呢?很少聽見人談論狼肉的滋味。
那當然了,世上的狼早被人類逼得躲進深山野林,獵人好不容易打到一兩隻,都留著自家人吃(而且很少人會特登去獵狼,狼太醒了,不小心失手反會成為狼的大餐),又不能開個狼牧場飼養「肉狼」大量生產狼肉,一般人真的不輕易能嘗到。
今年的新戲The Grey,講的是一班鑽油人員在阿拉斯加墜機,已經冰天雪地啦,更慘被一群狼看上了,他們如何智鬥群狼狼口餘生呢?劇情竟然不是重點。重點在於導演在拍攝前為了讓演員更投入,在當地某家人的雪櫃內找來了一大塊雪藏了半年的狼肉,煮了要大家吃。導演還強調,這頭狼不是專程去打的,牠之前做了很多壞事,才被獵人解決掉,更表示狼肉真的很難食。原先以為這是公關宣傳好橋,誰知被社會大眾炮轟得像蜜蜂窩──無他,狼跟狗那麼關係密切,吃狗在西方社會是禁忌,你在無必要的情況下吃狗的表兄,當然要捱罵。
其實,獵食動物的肉,大都不會太好吃,牠們長期四處走來走去找獵物,肉一定粗糙不堪,更別說有甚麼油脂甚麼雪花了。所以,獵殺牠們,除了牠正在來吃你,就只是「用嚟威」,像那班中國富豪幾十萬打隻北極熊返嚟做地氈一樣。
但在中國就不同了,中國人吃狗,作為表兄,狼也難免成為食材,古代醫書也有記載狼肉的療效(不就跟狗肉差不多嘛)。在較北方的城市,有些餐館恒常有狼肉供應,聽吃過的朋友說,臊得很,而且是尿臊。沒必要就別吃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