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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
2019-01-11 06:00:00

生命之意義——第六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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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媽救命呀!》

親愛的讀者:

生命之意義:由一點點熱愛、真誠、關懷、奮鬥、堅毅、承擔、智慧、理想……串匯而成。

 

少年(1973-1975)

在中學一年級(1970)的時候,熱愛足球的我,每天都在球場上遊蕩踢波,更抱著「威威」的心態,與江湖活躍分子混在一起,很快地我的名字在居住的屋邨就嶄露頭角,過中三至中五幾年,更「上位」到有十數位「細佬」跟著出入的大佬「綽號叫馬大爺」。身在「江湖」,自然就有江湖義氣,除「照起」跟着自己的「細佬」外,也憑著自己的勢力,警告校內的其他社團「飛仔」,不得欺負及威迫我班同學,而且多次警告如出現任何一位同學投訴被欺負或發覺他們少了「一條頭髮」,都会「唯他們事問」;我就這樣體現「義薄雲天」的氣概,亦同時滿足自己「威水」的心態。 

雖然身在江湖環境中,但每逢考試,我都會聽從媽媽的忠告提早兩星期每朝四點半起身溫書;為使我容易起床,媽媽每朝會用一條又濕又凍的毛巾放在我的面上把我凍醒,我稱這兩星期為「修心入洞」期。結果,感恩上天給我的小小聰明,使我在初中期間每年在二百八十多名同學中,都能考得前十幾廿名,從而能入讀「精英班」。  

江湖始終是腥風血雨,在一九七五年八月七日晚上十時半,當我與幾位兄弟逛完油麻地廟街大笪地回家之時,在經過平常遊蕩之球場時「中伏」,被十數名手持牛肉刀的人襲擊。原來當人生最危險的時候,真的會大叫:「阿媽救命呀!」。這句說話在千鈞一髮之際令對方「窒了一窒」,使身中多刀的我能趁機逃生,乘坐的士,直奔伊利沙伯醫院。在當時,社會常有很多江湖仇殺事件,因此醫院一般會視這些「出事」的人為「死飛仔」,往往會先施救其他平常人,對我們這些人就有延緩。幸好我的三哥(明欽)及時衝到醫院,對急症室的醫生不停施壓,並打電話給我們中學的校長求援。三哥當時亦是同校的預科生,他是學生會會長,更是Head Perfect,所以校長一聽就立刻提供協助。更由於校長是英國人,也是一位輔警警司,所以他一「出馬」,伊利沙伯醫院眾醫生才相信我不是「死飛仔」,並立刻全速搶救,經過大約6小時的搶救,我全身總共被縫約五、六十針,而右邊肺部由於被斬開而失去功能,經過大半年養傷才能復原。(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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