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經
2017-04-19 06:00:00

千祈唔好再投訴UA

分享:
圖為聯合航空的飛機。

圖為聯合航空的飛機。

利申一下,我(和徐家健以及曾國平兩位欄友)都是UA(聯合航空)的長期顧客。這當然不是因為UA的航班時間準確無誤,也不是因為UA的飛機餐令人回味無窮,更不是因為UA的空姐是國色天香。對於我們這些要經常往返太平洋兩岸的人來說,成為UA的「粉絲」的理由很簡單:夠平囉! 


在UA以暴力方式把亞裔醫生拉落機的短片在網上瘋傳後,大家都不斷在網上洗板,分享曾經在UA「享受」過的各種「貴賓式」服務。也許阿姐的床褥廣告的確威力驚人,大家都認為「平嘢無好」這個定律經常可以被打破。有見及此,不少人提議禁止航空公司超賣機位。不過,在不能超賣的情況下,航空公司可以高價賣機票予臨飛前才揾機票的乘客的空間會因而大幅減少。換句話說,航空公司的邊際成本會大增,機票價格會上漲。那些貪平搭UA但又要投訴服務質素的人可能會更「肉赤」。 

adblk5


另外,UA的服務真如大家所說那麼差嗎?美國運輸部的數據顯示,在去年頭9個月,UA就曾拒絕接近5萬個乘客上機,平均每1萬名UA乘客便有0.45名乘客被拒絕上機。這比率高嗎?多花兩秒看看數據便會發現,這比率較不少其他美國的航空公司要低,例如AA(美國航空)每1萬名乘客便有0.66名乘客會被拒絕上機。另外,在被拒絕登機的UA乘客中,自願(被利誘)與被迫(被抽中)的比例大約是20對1,而AA的比例大約是20對3。 


另外,有細心留意報道的讀者都應該知道,其實這次UA事件並不涉及機票超賣,只是UA有4位機組人員不知何故必定要登上該班航機。在利誘不成的情況下,UA唯有威迫4名不情不願的乘客落機。大家現在亦應該知道,在沒有願者上釣的情況下,UA「命令」乘客落機的要求是合法的。大家在質疑為何UA要在乘客登機後才要4名乘客落機,或者爭辯機場保安人員是否過度使用暴力之餘,亦可以討論UA能否更好利用它的利誘制度。 

adblk6


經濟學諾貝爾獎得主William Vickrey多年前曾提出把他的拍賣理論應用到機位超賣的情況。他的提議是這樣的:當機位有超賣(假設超賣了4張機票),航空公司可以在乘客登機前進行拍賣,每名乘客出一個可以被請離機倉的最低價,出價最低的4名乘客會被請搭下一班機,而他們的賠償金額則為所有乘客中第5低的出價。由於他們不直接影響賠償,乘客報大價的誘因不高(加上乘客大多互不相識,日後亦大多不相往來,他們要「圍標」難度亦十分之大)。現在手機程式流行,不知UA或其他航空公司會否考慮讓乘客在手機程式報價,以解決超賣帶來的問題,以及其相關的公關災難?又或者,UA是否因為其在不少機場所擁有的壟斷地位,而令它不在乎多幾次類似的公關災難?  

 

adblk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