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經
2015-08-13 06:55:00

工業大廈可否作非工業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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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劃署剛發表《2014年全港工業用地分區研究報告》指出,現有工廈樓面未能滿足物流業及貨倉發展的需求,故建議提高現有工業用地的地積比率;及叫停某些工業用地改為住宅用途的建議,以增加供應。

另外,該署亦研究在符合消防條件下放寬某些已存於工廈內的藝術工作室、水耕及水產養殖、畫廊、宗教、文化、體育或康樂等非工業用途的規劃申請。不過,礙於消防安全問題,建議未獲消防處支持。

事實上,要合法地將工業大廈單位改作非工業用途,除要符合建築物、消防、食環及城規條例外,亦可能要向地政總署申請臨時豁免或不反對書,並繳付豁免費或補地價。不過,部分會吸引大量顧客的用途,如教會、娛樂場所、展覽館及診所等,就多不會獲批准。因此,現存作這類用途的,大有可能屬非法經營,顧客安全並無保障。試問,有誰會放心在危險倉庫的隔籬單位開派對?據筆者所知,地政總署除收到舉報外,亦會派員定期巡查各區工廠大廈是否存在違反地契用途,並作出適當行動。不過,規劃署對市區違規個案,卻礙於法例漏洞而束手無策。

作者為永利行測量師有限公司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