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經
2015-07-08 06:00:00

競爭法能否杜絕圍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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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田翠湖花園近年進行大維修,每戶要支付20萬至30萬元。(資料圖片)

沙田翠湖花園近年進行大維修,每戶要支付20萬至30萬元。(資料圖片)

近年多個私人屋苑爆出天價維修新聞,部分維修價高達每戶20萬至30萬元,相等於當時物業價值5%至10%,全城不禁譁然。最近廉署終於行動,起訴有關維修商串謀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誰知好戲在後頭。該名報稱維修工程判頭的被告在庭外接受訪問時表示:「全香港嘅小業主已俾人圍標……你有物業,就一定中招!」

 

到底係唔係全港維修工程都已被人圍標?沒有證據在手,我不敢妄下定論。但可肯定的是,近五、六年有關圍標的新聞比十年前要多很多。這與6年前政府撥款1.5億元資助「樓宇更新大行動」,和其後推出的「樓宇維修綜合支援計劃」,及政府強制驗樓計劃令私人屋苑對大維修的需求彈性下降有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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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想你所住屋苑樓齡29年,還有一年便要強制驗樓,加上可向政府申請各式資助,面對這肥豬肉,維修商很難抗拒圍標的誘惑。另外,圍標十分難入罪。今次維修商所犯「串謀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與圍標本身沒有直接關係。有法律界人士便指出,如果不涉及行賄或受賄,現時單單圍標並不犯法。這當然是指競爭法還未正式實施之前。在競爭事務委員會剛草擬的第一行為守則指引中,圍標是指引重點要打擊的反競爭行為之一。但要打擊圍標,首先競委會要知道圍標與平常競爭時各維修商的投標行為有何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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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界對此有不少研究,競委會第一行為守則指引已有一些大概說明。對想承接工程的維修商來說,最簡單直接的方法,是以各種方式叫友好或不友好的維修商不要入標,在競委會稱之為「抑制投標」(bid suppression)。

 

所謂「出貓不能太過分,競爭都要似層層」,故圍標維修商很多時在投標前協調誰中標,其他競投者則交比中標者更高的標價,競委會稱為「掩護式投標」(covering bid)。由於圍標的維修商常有好幾家,它們常協議誰人在甚麼工程中標來分享圍標利潤,競委會稱為「輪流中標」(bid rotation)。還有一種圍標行為是外國常見,但競委會沒有提及的,便是「判標」(subcontracting),這尤其出現於較大型工程。維修商沒有能力獨攬工程,於是以判上判將圍標利潤與其他參與圍標維修商分享。但這些極其量只可成為環境證據,最後競委會能否杜絕圍標,要看它有否能力找到更多行內人士「爆大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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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為香港中文大學經濟系助理教授、亞太研究所經濟研究中心成員 www.facebook.com/economics3.0 逢周一至五刊出